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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平谷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2026/04/27 7.0k 阅读 122 点赞

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平谷区民政局备案。

三、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平谷区民政局,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四、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应提交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资质证明;

6.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明码标价公示情况。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723室

联系人员:刘飞跃

咨询电话:69972140

附件: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docx

 2.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docx

平谷区民政局
  2026年4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