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日期:2026-04-29 15:57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 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执业地址 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医疗机构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拟变更医疗机构法人:不变
3.拟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变
4.拟变更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变更为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刘斌堡村、山南沟村、上虎叫村委会院内、小吉祥村中心、山西沟村大队部旁、观西沟村、小观头村大队对面、营盘村大队部、姚官岭村委会院内、马道梁村、红果寺村张月亮家、营东沟村村委会、山东沟村委会
5.拟变更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不变
6.拟变更医疗机构的床位数、牙椅数:不变
7.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刘斌堡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 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东顺城街26号
咨询电话:81193830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