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01 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医疗卫生行业医学检验岗位群或技术领域,能够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02 主要课程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聚焦现代检验医学核心技能,采用"理论+虚拟仿真+实操"三维模式,配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分析系统等高端检验实训设备,开设临床基本检验、生物化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技术与检验等核心课程,同步引入分子生物学与检验等前沿技术教学。
03 师资队伍
专业教学团队成员共15人,其中专任教师9人,实验教师6人,团队中硕士研究生比例占67%,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2人。近5年先后承担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15余项,教师先后获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技能比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医学检验技术赛项金奖2项、铜奖2项;指导学生参加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医学检验技能赛项获得银牌1项;指导学生参加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检验检疫技术赛项获得一等奖4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04 实习简介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第三年由学校统一安排至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检验相关科室及其它检验相关岗位,按照实习计划大纲要求完成为期36周的毕业实习,深度参与临检、微生物、PCR等核心岗位工作。
05 就业适应岗位
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医院、体检中心、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检验相关科室,以及医学研究机构、独立检验所等医学相关实验室的医学检验技术岗位。
06 就业单位名录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等。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01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医疗卫生行业的医学影像技术岗位群或技术领域,能够从事影像检查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02 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临床医学概要、放射物理与防护、X线检查技术、CT检查技术、MRI检查技术、医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影像设备学、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技术、核医学、超声诊断学、医学影像信息技术等。
03 师资队伍
专业教学团队成员共17人,其中专任教师12人,实验教师5人,团队中硕士研究生学历10人,博士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5人,研究生比例占70.6%。近三年承担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12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6篇,SCI 论文5篇,EI论文6篇。
04 实习简介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第三年由学校统一安排至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影像相关科室及其它影像相关等岗位,按照实习计划大纲要求完成为期36周的毕业实习。
05 就业适应岗位
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医院影像科医学影像检查岗位、放射治疗科放射治疗技术岗位、核医学科核医学技术岗位等;各种体检中心医学影像检查岗位;放射防护管理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岗位等。
06 就业单位名录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宣武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应急总医院、解放军火箭军总医院、北京胸科医院等。
口腔卫生保健专业
01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学习能力,掌握口腔卫生健康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有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具备口腔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健康照护、辅助临床诊疗等能力;能够从事牙齿洁治、牙周刮治、牙齿美白、窝沟封闭、菌斑控制、口腔健康照护,辅助口腔医师实施临床诊疗等大健康服务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02 主要课程
口腔疾病概要、口腔卫生保健技术、口腔疾病预防技术、口腔临床诊疗技术、口腔健康照护技术、口腔修复正畸照护、口腔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技术、口腔数字化技术。
03 就业适应岗位
毕业生主要面向北京市各级各类口腔医疗机构,从事口腔医疗辅助、口腔疾病预防、口腔卫生维护和口腔卫生保健等工作。
04 口腔卫生技师介绍
2024年5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一批新职业信息,其中包含口腔卫生技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4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经有关机构和单位申报建议、专家评审论证、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进行公示。
往期回顾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素材来源:医学技术系、招生就业处
文字编辑:王 晶、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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