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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新规6月1日起实施 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

2026/05/30 5.1k 阅读 298 点赞

从昨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规定》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硬杠杠”。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明确必须达到的“及格线”。例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如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需立即整改,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规定》鼓励幼儿园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让风险藏不住,让问题跑不掉。

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规定》明确,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针对幼儿园餐食加工配送,《规定》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张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