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对我区张某被诈骗案等案冻结资金进行返还,公告如下:
平谷分局办理张某被诈骗案中查明:2020年4月29日,被害人张某使用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6228********6576 户名:张**)将被骗资金转入账户: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30********5626户名:张**,平谷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按照法律规定,该卡内资金应当按比例返还被害人张某393254元人民币至其张某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内(卡号:6228********6576 户名:张**)。
平谷分局办理刘某被诈骗案中查明:2023年10月12日,被害人刘某使用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6230********6029 户名:刘**)将被骗资金转入账户:徽商银行6217********9425户名:周*,平谷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按照法律规定,该卡内资金应当按比例返还被害人刘某49369元人民币至其刘某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内(卡号:6230********6029户名:刘**)。
平谷分局办理朱某被诈骗案中查明:2023年12月11日,被害人朱某使用名下的北京银行卡(卡号:6214********8277 户名:朱**)将被骗资金转入账户: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6230********5113户名:任**,平谷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按照法律规定,该卡内资金应当按比例返还被害人朱某34326元人民币至朱某其北京银行卡(卡号:6214********8277 户名:朱**)。
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9810293033、010-60996110
联系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卫平路59号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