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沟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核查结果的公示
为严格落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要求,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根据全国、北京市相关工作部署,门头沟区司法局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通过村级自查、镇级初审、区级复核三级核查流程,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核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全面复核工作,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门头沟区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分别是妙峰山镇水峪嘴村、王平镇南涧村、永定镇冯村。
本次核查围绕村级组织建设、基层民主运行、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经济社会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逐项对标检查。经综合评定,妙峰山镇水峪嘴村、王平镇南涧村、永定镇冯村均坚持党建引领,民主自治制度落实到位,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乡村治理有序、乡风文明向好,未发生违规违纪及应予撤销、注销示范称号的情形,各项指标均达标。综上,拟对上述三个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予以保留。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6月10日至16日,共计5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异议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原则,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门头沟区司法局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 系 人:靳玮琦、刘璐
联系电话:69844689
联系地址: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
门头沟区司法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