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8月至2026年1月企业留用延缴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合格企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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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关于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顺政发〔2022〕42号)要求,本区劳动力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最低缴费年限,选择继续在企业留用延期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就业期间给予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执行。企业自2022年7月及以后继续留用本区劳动力的,可于留用满1年后次月起90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本次补贴范围为2024年8月至2026年1月申请企业留用延缴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我局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社保缴费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进行核实。经核查,全区共有7家企业7人符合政策要求,共需发放补贴资金148801.69元。
现将企业留用延缴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合格企业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服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止
联系部门: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服中心
联系电话:69467975、69427714(工作日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