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部门动态部门动态

关于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告知书

2026/06/28 4.2k 阅读 381 点赞

关于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告知书

【字体:大 中 小】

  全区各农药经营门店、广大种植主体:

  为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顺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体责任明确

  1.农药经营者责任:农药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回收公告,设置专门回收设施,建立回收台账,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严禁二次销售、随意丢弃或擅自处理。

  2.农药使用者责任:农药使用者在使用农药后,必须将农药空瓶、空袋等包装废弃物交回原购买门店或指定回收点,严禁在田间、沟渠、河道、林地、公共区域随意丢弃、掩埋或焚烧农药包装废弃物。

  二、规范处置要求

  1.农药包装废弃物需统一交由具备资质的回收、转运、处置机构处理,做到全程闭环管理,去向可追溯。

  2.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农资杂物混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三、执法监管措施

  顺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常态化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农药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置回收设施、未履行回收义务的;

  2.经营门店回收台账不健全、回收设施闲置或擅自处置回收废弃物的;

  3.随意丢弃、掩埋、焚烧农药包装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

  4.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流入市场二次使用的。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我大队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农资经营信用管理体系。

  四、倡议与号召

  规范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守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希望全区各农药经营单位和广大种植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生态的农业生产环境,助力顺义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