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门头沟区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产业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北京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我局制定了本办法。为更好凝聚社会共识、汇集各方智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1日止
二、征集内容
对《门头沟区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办法》中适用范围、各单位职责等各项内容征求意见。
三、征集方式
1.电子邮箱:(mtgawb.bjmtg.gov.cn《门头沟区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等相关字样)
2.信函邮寄: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新北楼区应急管理局,邮编102300(信封上注明《门头沟区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等相关字样)
3.为方便与您联系,请在意见建议中注明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我们诚挚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为《门头沟区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编制贡献您的智慧与力量,为我区旅游景区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提供安全保障!
北京市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
《门头沟区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