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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风乡关于清理整治废弃电动三四轮车(东风乡辛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东侧50米)

2026/08/11 1.9w 阅读 456 点赞

东风乡关于清理整治废弃电动三四轮车的公告

(东风乡辛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东侧50米)

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辛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东侧50米的壹辆黄色、无品牌,无电池,无车牌的电动三轮车,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辛庄村20号院北院(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电 话: 85840857

附 件: 车辆照片

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12 日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