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三项措施做好艺术类培训机构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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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动态台账。针对全区256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注册地、类别、账户情况等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摸清机构数量及各机构现有学员数量、收费标准、监管银行等基本情况,定期与属地对接,及时掌握机构新设、变更、注销情况,实时掌握监管底数。
二是多方协同配合。与银行、监管平台、区教委、区市场局、属地等各部门协同配合,通过约谈走访、实地检查督导等措施,落实预付资金监管,逐个对零余额账户实现清零。截至目前,我区在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开户率100%、存管账户存入资金率100%。
三是疏堵结合降低投诉率。联合各属地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通过联合检查、向机构发送工作提示等,督促机构严格落实“365标准”,规范机构经营行为;同时通过公众号宣传、活动宣传、投诉电话提醒等方式,提醒市民理性消费,引导市民购买小课包或“一课一结”课程,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