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 示

2026/01/03 1.8w 阅读 535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北京长都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北京长都医学检验实验室

2.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实验室

3.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街91号1幢101-1室

4.拟设置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5.拟设置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人)的名称:北京长都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窗口,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                                     

咨询电话:010-53103787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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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