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日期:2026-04-22 15:24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执业地址 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医疗机构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拟变更医疗机构法人:不变
3.拟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变
4.拟变更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文汇街2号、梁家胡同1号、屯军营村委会院内、苗家堡村委会院内、太平庄村委会院内、小曹营村委会院内、小王庄村大队部、大营村委会院内、刁千营村委会院内、刘浩营村委会院内、马坊村委会院内、马营村委会院内、王家堡村委会院内、许家营村委会院内
5.拟变更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不变
6.拟变更医疗机构的床位数、牙椅数:不变
7.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康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 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东顺城街26号
咨询电话:81193830
北京市延庆区卫健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