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发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现将延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公布的范围,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 发文年份:2026-04-10 00:00:00
- 发文序号:京延政发〔2026〕6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2026-04-10 00:00:00
- 发布日期:2026-04-10 10:39:06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延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现将延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公布的范围,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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