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发单位: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摘要:
- 发文年份:2025-09-26 00:00:00
- 发文序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2025-09-26 00:00:00
- 发布日期:2025-09-26 10:33:07
- 信息有效性:失效
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支持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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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延庆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京延科信发〔2025〕2号),构建绿色“高精尖”产业结构,加速培育特色产业创新发展,现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支持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属地原则。平台所属企业在延庆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2.资质要求。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迁入延庆区或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或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
二、支持内容
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通过鼓励企业在延庆区新建研发机构,积极培育或引进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推动研发平台规范化建设与高效运营,促进创新资源集聚整合,增强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的自主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助力构建以高水平研发平台为支撑的产业创新体系。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支持企业在延庆区新建研发机构,对新获得认定或新迁入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按照北京市级平台30万元、国家级平台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享受差额支持。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材料报送。企业需在2025年10月17日前报送认定证书或备案公告等研发平台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收款账号信息回执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并在申报后通知我部门审核,联系电话:010-69143197。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2.项目公示。区科信局将通过政府官网及中关村延庆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支持资金企业公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通知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发送至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邮箱(kwglke@126.com)。
3.资金拨付。支持资金由区科信局按照流程办理拨付。
五、监督管理
获得支持的单位需自觉接受区科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支持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后续研发投入、专利布局等创新发展方面,且对项目资金使用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六、咨询服务
受理部门:延庆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
咨询电话:010-69143197 李老师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支持项目
企业收款账号信息回执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核定具体条款 | 《延庆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京延科信发〔2025〕2号)第七条 | ||
核定金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