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公布北京市延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4-10 10:50 来源:延庆区政府
问题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的目的是什么?
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要求,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管理,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
问题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的依据文件主要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通过)。
2.《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正通过)。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
4.《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2号)。
6.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5〕3号)。
7.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关于《北京市延庆区饮用水源地名录》调整的通知(京延水务文〔2024〕490号)。
问题三:延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经历了哪些过程?
2015年,对延庆区1个区级饮用水水源地、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水源保护区,分别为延庆区城市自来水地下水源地、康庄镇八达岭水厂水源地、康庄镇郭家堡水厂水源地、大榆树镇北京天赐泉供水服务中心水源地、延庆镇赵庄水厂水源地、永宁镇清泉供水服务中心水源地、四海镇水厂水源地、白河堡水库。
2017年,对1个区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划定。
2024年,对沈家营镇北京惠民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源地(后吕庄)1个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源保护区补充划定。
2025年,对市政府已批复划定水源保护区的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对52个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源保护区划定,对291个村级分散式水源地进行水源保护范围划定。
上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并获得市政府、区政府同意。
问题四:本次公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容包括哪些?
本次公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是对2015年以来,市政府、区政府同意的所有已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形成了《北京市延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北京市延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共涉及2个区级饮用水水源地、4个镇级饮用水水源地、52个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91个村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相应的水源保护区(范围)。
问题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后如何进行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若干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