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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房山区耕地分类管理及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4/21 1.7w 阅读 111 点赞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分类管理及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我区将持续深入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及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房山区耕地分类管理及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


  房山区2025年耕地分类管理

  及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北京市“十四五”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房山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有关部署,我区将持续深入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及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完善耕地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测评价,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促进耕地土壤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稳定提升,受污染耕地全面实现安全利用。2025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切实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1.严格控制污染源头,预防和减少耕地土壤污染。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控。强化监管执法,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2.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禁止将污泥及相关产品、厨余垃圾用于种植食用农产品。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3.严格落实新增耕地联合验收机制、确保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复垦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不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方可纳入开垦计划或者实施复垦。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自分局、各乡镇(街道)

  (二)全面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

  4.全面实施"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

  协办单位:区“田长办”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牵头部门:区规自分局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6.以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有效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规自分局、各乡镇(街道)

  7.推进畜禽粪污科学有效还田利用,发展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持续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保护性耕作、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措施,整合相关政策和资金,综合施策。探索工程、农艺、农机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推进耕地质量持续提升。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8.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环境质量风险管控

  9.对辖区内受污染耕地逐块落实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耕地调查图斑信息,逐块对辖区内受污染耕地进行年度调查,确保每个受污染耕地图斑能够覆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和种植结构调整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10.加强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与评价。对辖区内种植可食用农产品的受污染耕地,按照农产品“产出一季,检测一季”的要求,严格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检测中发现不合格的农产品,应及时开展复测,复测结果一致的,应集中处理该地块产出的不合格农产品,并及时调整安全利用措施。要建立安全利用类耕地农产品生产台账。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年度工作

  11.2025年是本轮北京市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周期的最后一年,要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国控监测、市级监测任务的有关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样品采集、现场调研等工作,扎实推进本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年度工作。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12.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年度监测工作内容制定本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明确监测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到人,监测工作方案于2025年5月底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年度监测数据与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于次年3月底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有序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及清单更新

  13.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分类管理及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本区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实际情况,遵循相关技术要求完成一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并配套完成更新清单工作,更新后的耕地分类管理清单及类别调整技术资料应加盖公章于2025年9月底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自分局、各乡镇(街道)

  (六)切实加强种植业设施园区土壤环境管理

  14.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要求,推进种植业设施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适时开展土壤和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强化对设施园区土壤环境管理,保障设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探索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15.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抽查兽药质量和畜禽等养殖行业用药,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研究养殖无抗技术体系集成与示范推广;综合治理兽用抗菌药,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兽药残留超标。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

  区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耕地分类管理工作,统筹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总责。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组织、督促乡镇(街道),加强耕地分类管理,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确保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责任落实到位。

  (二)细化方案,加强政策统合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本区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制、责任分工、任务目标、工作措施等,做好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强化实施效果,并于2025年4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区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强化实施效果。统筹利用好财政资金,整合现有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一体推进、落实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耕地分类管理工作台账,尤其是要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实到每个地块,加强档案管理,留存工作证明材料,实现从生产过程到产品质量全链条、可追溯、能查验,实现闭环管理。

  (三)指导调度,确保任务完成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检查指导,定期调度相关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此项工作已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成效考核。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辖区内耕地分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按时间按要求提交相关考核报告及证明材料,尤其是涉及受污染耕地的相关乡镇(街道),要重点说明本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落实情况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测过程和结果,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