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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5/10/16 6.1k 阅读 518 点赞
此件已于 现行有效宣布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工作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268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认定保留文件72件、废止文件27件,拟修改文件10件。已认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昌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docx

  附件2昌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docx

  附件3昌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拟修改目录.docx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510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