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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石景山区湿地保护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2024/12/03 5.4k 阅读 337 点赞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及《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九条“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水务、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编制区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以国土“三调”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数据为基础,依据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政策、制度、规划,组织编制了《石景山区湿地保护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严格落实《北京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石景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有关要求,并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规划明确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小微湿地生态修复数量、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等各项指标,提出湿地资源保护空间格局,对湿地保护、湿地修复、湿地科研监测、湿地可持续利用等重点工程进行统筹布局、系统安排。
  二、目标任务
  (一)规划目标
  确保规划期内石景山全区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不降低;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有序的开展14个小微湿地生态修复;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持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不降低。
  (二)规划任务
  严格保护,确保石景山全区湿地面积不减少;加强退化湿地修复,修复提升区域小微湿地结构和功能;开展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加强区域内湿地可持续利用产业发展;创新湿地资源管理机制,完善提升湿地共建共管理模式。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全面梳理了湿地保护发展国际背景、国内背景及北京市、石景山区背景;对石景山区湿地资源空间结构、资源特点、面临问题、建设现状、保护管理水平等进行系统分析,重点论述了规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明确了规划的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
  根据《北京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空间结构及管控要求,立足石景山区湿地资源特点与发展定位,提出“一轴、六廊、多点”的湿地资源保护格局及重点发展方向,提出湿地在空间保护、结构修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方面的措施及相应工程。湿地保护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北京市市级湿地名录,进行分区、分级保护,加强重要湿地管控,落实湿地占补平衡政策,贯通湿地生物多样性廊道;湿地修复重点针对现状受损小微湿地及城市腾退建设用地或造林地块的低洼地或预留的集雨坑、公园绿地等,开展河岸、浅山、公园等小微湿地修复工程,充分发挥其净化水质、补充地下水、调节小气候及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湿地科研监测构建重要湿地、受修复小微湿地调查监测体系,加强湿地科学研究,推动公民科学项目发展;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以科普宣教、自然教育为重点,搭建科普宣教设施、拓展科普宣教途径、丰富科普宣教活动、加强科普宣教培训,以自然教育营地、社区生境花园营建为依托,开展系列性自然教育活动。
  四、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全区行政范围内所有湿地。行政区域范围为国土“三调”确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2023年为规划基准年,2035年为规划目标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30年。
  五、规划监测监督与实施保障
  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和及时预警的监测管理体系,并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提出规范规划修订、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经费支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支撑,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