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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

2020/02/19 4.0k 阅读 532 点赞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0

区属各单位: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财务会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