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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驹桥镇试点实施“社区物业共商共办机制”,激活基层治理“新引擎”

2025/03/23 8.7k 阅读 160 点赞

    3月15日,马驹桥镇召开为期一天共两场的社区治理和接诉即办“社区物业共商共办机制”试点工作培训会,旨在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促使物业服务企业融入基层治理,有效提升村(社区)治理和接诉即办工作质效。
    通州区纪委区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笠江,区住建委物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徐远,区物导中心管片组长高岩,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曾琪,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周建刚,纪委副书记吴宝锋,相关科室人员,各村(社区)书记,物业管理工作专干及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详细培训了社区治理和接诉即办“社区物业共商共办”机制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高效沟通联动,凝聚合力做好相关接诉即办工单处置和未诉先办工作。
    会议指出,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定期组织召开情况沟通会、见面会,确定和落实好“每月一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配合落实好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围绕基层治理和接诉即办工作中诉求多、工单量大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并就“社区物业共商共办机制”落实进行表态发言。
    针对交流中提出的重难点问题,区纪委监委、区住建委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从加强监督跟进、加深部门联动、完善公租房管理机制等方面,现场给予了详细解答和专业指导。
    会议强调:要狠抓执行,凝聚基层治理合力。要学透方案、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村(社区)问题反馈、物业整改措施、回应诉求三个全覆盖,形成工作闭环。要上下齐心、共同发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真正把群众的事办实办好。要强化监督,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落实到位;区纪委监委、区住建委及相关科室全程监督管理,对于重点难点责成专人进行指导,对履职不力企业视情节督促整改或处罚。要向前一步,推动工单“提质降量”。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集中人员力量,聚力攻坚突破,用好社区治理和接诉即办“社区物业共商共办机制”,全力提升工单办理质效,不断提升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马驹桥镇将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依托“社区物业共商共办机制”,激活基层治理“新引擎”,及时梳理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全力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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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