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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5/02/27 1.1w 阅读 499 点赞

                                                    (通经信局〔2025〕11号)



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

1

(通经信局〔2023〕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关于鼓励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

2023-2-6

2

(通经信局〔2019〕14号)

《通州区已建成研发、工业项目转让的审核标准》

2019-5-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