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清理及文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通政发〔2020〕13号)的规定,决定对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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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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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经信局〔2019〕71号 |
关于印发《通州区企业燃煤锅炉拆改资金(2015年度)补助方案》的通知 |
2019-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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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经信局〔2019〕109号 |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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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经信局〔2020〕33号 |
关于印发《通州区减轻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负担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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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经信局〔2020〕39号 |
关于印发《通州区2020年依法依规促进一般制造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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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经信局〔2020〕53号 |
通州区鼓励园中园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实施细则 |
202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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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经信发〔2020〕108号 |
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0版) |
202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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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经信局〔2021〕72号 |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1版)》的通知 |
202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