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我区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易发多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按照市住建委《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消防安保暨今冬明春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区防火委《关于印发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消防安保暨今冬明春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进一步夯实物业领域火灾防控基础,全力营造冬奥赛事和全国“两会”举办期间首都消防安全良好环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决定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区物业领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消防安保任务,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物业服务区域消防薄弱环节,坚决遏制物业服务区域发生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维护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物业领域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暨今冬明春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兰巍为组长,物业管理科负责人王劲松、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朱赤军为副组长,各属地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各集团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经理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在冬奥赛事、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加强各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巡查、检查、排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消防处置小分队值守规定,严守物业服务区域禁燃禁放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重大消防安全火灾事故。
(二)持续压实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决落实好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责任,再次组织学习《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方案》(京消〔2021〕226号)文件精神,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检查,对发现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应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对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应对当事人进行提示和劝说。
(三)规范消防安全隐患劝阻、制止、报告全过程管理制度。持续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及“回头看”行动要求,常态化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84号)文件精神,规范“劝阻、制止”行为,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工作台账》。加大对《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涉及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引导居民注重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服业服务区域等明显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海报和标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至少组织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集团总公司组织一次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冬防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五)持续巩固“两个通道”整治成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全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的工作方案》(京消〔2021〕173号)部署安排,持续抓好“两个通道”常态化整治工作,各街道乡镇坚持用好每半月、社区(村、居)委会和物业每周定期“大扫除”制度等长效机制措施,确保“两个通道”时刻畅通。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
成立主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及时向物业项目传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要求。一是各物业企业要迅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本企业、本项目火灾防控薄弱点和风险点,有针对性部署冬春季火灾防控措施。二是建立约谈警示机制,各集团物业企业要对管辖项目建立“集中约谈、重点约谈、现场约谈”机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对在监重点项目、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进行重点约谈,2021年12月18日之前完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31日)。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准确把握防控重点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强力推进消防隐患问题整治工作,切实降低火灾风险。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力量,发挥物业企业微型消防站作用,把日常巡查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果断处置问题隐患;区级执法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应用警示、约谈、罚款等法律法规手段,有效震慑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管严控阶段(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各物业企业一步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和力度,街乡物业管理部门、区级住建部门加大抽查,各物业服务企业主动跟进,加大对物业服务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在冬奥赛事、全国“两会”期间以及除夕、十五等重点节点,各物业企业要立即启动特殊时期火灾防控预案,消防第一责任人下沉一线,靠前指挥,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一有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四)总结巩固阶段(专项行动结束两周内)。全面系统总结在大型活动及火灾防范重点时间节点中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审视并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固化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物业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企业良性发展和维护业主合法利益的高度,坚决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街镇分管领导要亲上一线,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落实。区住建委将按照“四不两直”的标准,加大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开展重点约谈,对发生起火冒烟事故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span>(三)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物业企业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及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在关键时间节点,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坚决保证物业领域防火安全。
(四)深入工作开展,加强信息报送。各物业项目要注重过程资料积累,及时做好总结,加大对火灾防控工作的综合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和深层次原因,着力解决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消防问题隐患。同时,物业项目发生火灾事故后,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如实上报,出现漏报、瞒报、不及时上报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