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工作
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作为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来抓实,抓好。要站在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高度,认真履行建好管好政府网站的重要职责,全面提升我区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为民服务平台。
二、提高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和加强信息内容保障
(一)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网站普查及考核要求,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政务网站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24号)各栏目责任分工,提高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各栏目的内容保障水平,完善各栏目信息内容建设。
区政府网站群各分站的责任单位(见附件1),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的评分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的绩效考评要求,认真核定《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和《北京市2017年度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细则》中关于政府网站的评分标准(见附件2),提高各部门网站的内容保障水平,完善各栏目信息内容建设。
(二)建立集约化建设机制。区政府网站群采取集约方式建设,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逐步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网站整合到区政府网站群平台中,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单独建设政府网站。
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核对《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和《北京市2017年度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细则》中关于政府网站的评分标准,若网站建设水平较差,本单位又不具备整改能力的,可以将本单位政府网站关停并转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形成信息专栏、频道等。
(三)完善信息发布和信息更新机制。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内容定期更新制度,认真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员制度,负责网站信息收集、分类、撰写及报送等工作。信息员承担采集、编辑和及时报送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任务。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保证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同意,重要信息需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发布,信息发布单位要对信息内容自行审核把关。
(四)做好办事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更新维护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检查区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导航专栏,涉及本部门权力要素是否完整准确,需要各部门维护权力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情况,比如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事项名称、行使依据、办理主体、受理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都要完整且准确。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都需要提供样表下载,需要检查表格是否能正常下载。每个事项必须有一类按个人或按企业的主题归类,即根据事项实际情况在权力事项库内准确勾选分类。此项工作时间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并要求各单位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本单位负责维护的栏目更新及时、信息正确。
三、加强组织保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本单位的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有问题及时反馈,如果因栏目建设不到位、信息维护不及时等被国务院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通报,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单位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对主要负责同志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务必强化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将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拿出时间和精力,亲自谋划,落实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工作。
(二)强化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安全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工作,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系统稳定、高效、安全运行。
(三)强化政府网站考核评价。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经济信息化委等单位将对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对存在错链断链、空白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政府网站予以通报。对通报两次以上不整改的将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绩效办等单位,对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核。
附件:1.区政府网站列表
2.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和2017年度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细则(摘节)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
区政府网站列表
1.参加全国政府网站普查(26家)
|
序号 |
网站标识码 |
网站主管单位 |
网站名称 |
网站地址 |
备注 |
|
1 |
1101120001 |
北京市通州区信息中心 |
北京通州 |
http://www.bjtzh.gov.cn |
政府门户网站 |
|
2 |
1101120002 |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http://jxw.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3 |
1101120004 |
北京市通州区气象局 |
北京市通州区气象局 |
http://qx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4 |
1101120005 |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http://jw.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5 |
1101120006 |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网站 |
http://edu.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6 |
1101120007 |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http://rs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7 |
1101120008 |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
通州财政(专栏) |
http://cz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8 |
1101120009 |
北京市通州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通州旅游 |
http://tzly.bjta.gov.cn |
上级部门分站 |
|
9 |
1101120010 |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
http://tzh.bjcg.gov.cn |
上级部门分站 |
|
10 |
1101120011 |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
中国宋庄 |
http://www.songzhuang.gov.cn |
独立自建网站 |
|
11 |
1101120012 |
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局 |
通州卫生信息网 |
http://ws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12 |
1101120013 |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
通州社会建设网 |
http://shgw.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13 |
1101120014 |
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 |
通州统计信息网 |
http://stats.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14 |
1101120015 |
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
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
http://hb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15 |
1101120016 |
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http://aj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16 |
1101120017 |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
台湖之窗 |
http://www.thzc.gov.cn |
独立自建网站 |
|
17 |
1101120018 |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http://www.tzhfgw.gov.cn |
独立自建网站 |
|
18 |
1101120020 |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
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
http://yl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19 |
1101120021 |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
通州民政信息网 |
http://mzh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20 |
1101120022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府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府(专栏) |
http://liyuan.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21 |
1101120023 |
北京市通州区档案局 |
北京市通州区档案信息网 |
http://da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22 |
1101120026 |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通州科技 |
http://kw.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23 |
1101120027 |
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 |
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 |
http://ty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24 |
1101120028 |
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通州水务网 |
http://sw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25 |
1101120029 |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 |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 |
http://kjyq.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26 |
1101120030 |
北京市通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北京市通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
http://xzfw.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2.区政府网站群其他分站(24家)
|
序号 |
网站标识码 |
网站主管单位 |
网站名称 |
网站地址 |
备注 |
|
1 |
北京市通州区成人教育中心 |
通州区成人教育中心 |
http://c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2 |
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
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
http://cl.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3 |
北京市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 |
北京市通州区工商业联合会 |
http://gsl.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4 |
北京市通州区红十字会 |
通州区红十字会 |
http://hszh.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5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
http://huoxian.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6 |
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管委会 |
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专栏) |
http://jjdq.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7 |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
http://kp.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8 |
北京市通州区民防局 |
北京通州防空防灾信息网 |
http://mf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9 |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局 |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局 |
http://ny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0 |
北京市通州新城金融服务园区管委会 |
通州商务园 |
http://swy.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1 |
北京市通州区投资促进局 |
北京市通州区投资促进局 |
http://tzcj.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2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http://wb.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3 |
北京新奥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新奥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http://xatc.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4 |
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新城基业 |
http://xcjy.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5 |
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 |
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专栏) |
http://xf.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6 |
北京市通州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北京市通州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http://yuwei.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7 |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
通州政法综治网 |
http://zfzzw.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8 |
北京市通州区总工会 |
北京市通州区总工会 |
http://zgh.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19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 |
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 |
http://zhengxie.bjtzh.gov.cn |
站群分站 |
|
|
20 |
北京市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
中关村科技园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 |
http://www.bjoip.gov.cn |
独立自建网站 |
|
|
21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 |
http://www.bjtzhrd.gov.cn |
独立自建网站 |
|
|
22 |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 |
北京通州永顺 |
http://www.bjtzhys.gov.cn |
独立自建网站 |
|
|
23 |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
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 |
http://www.bjtzzfcg.gov.cn |
独立自建网站 |
|
|
24 |
北京市通州区文委 |
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创意网 |
http://www.tzwhcy.gov.cn |
独立自建网站 |
3.其他政府网站(7个)
|
序号 |
网站标识码 |
网站主管单位 |
网站名称 |
网站地址 |
备注 |
|
1 |
北京市规划委通州分局 |
通州规划 |
http://tzh.bjghw.gov.cn |
上级部门分站 |
|
|
2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 |
http://tz.bjgtj.gov.cn |
上级部门分站 |
|
|
3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http://www.baic.gov.cn/fjzd/tzfj |
上级部门分站 |
|
|
4 |
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http://tongzhou.bjda.gov.cn |
上级部门分站 |
|
|
5 |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http://tz.bjtsb.gov.cn |
上级部门分站 |
|
|
6 |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 |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 |
http://tongzhou.tax861.gov.cn |
上级部门分站 |
|
|
7 |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 |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 |
http://www.bjsat.gov.cn/bjsat/qxfj/tz |
上级部门分站 |
附件2
1.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察点 |
扣分细则 |
|
单项否决 |
站点无法访问 |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累计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
|
网站不更新 |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 |
监测2周,首页栏目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未注明信息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
|
栏目不更新 |
1.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 2.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 3.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有栏目无内容)数量。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 2.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超过(含)10个; 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
|
严重错误 |
1.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 2.网站存在虚假或伪造内容; 3.网站存在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
网站出现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即单项否决。 |
|
|
互动回应差 |
互动回应类栏目长期未回应的情况。 |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要求对公众信件、留言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举报投诉类栏目除外)中存在超过三个月未回应的现象,即单项否决。 |
|
|
网站可用性 |
首页可用性 |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累计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每1%扣5分(累计超过(含)5%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
|
链接可用性 |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 |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1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
|
|
2.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0.1分。 |
|||
|
信息更新情况 |
首页栏目 |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数量。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
监测2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扣5分(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为0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
|
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更新是否及时; 2.基本信息内容是否准确。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3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4分; 3.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5分; 4.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
|
|
互动回应情况 |
政务咨询类栏目 |
1.渠道建设情况; 2.栏目使用情况。 |
1.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 2.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5分。 |
|
调查征集类栏目 |
1.渠道建设情况; 2.调查征集活动开展情况。 |
1.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 2.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扣5分; 3.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
|
|
互动访谈类栏目 |
互动访谈开展情况。 |
1.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互动访谈活动的,扣5分; 2.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互动访谈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
|
|
服务实用情况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 |
1.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发现一类扣2分; 2.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附件下载 |
所需的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资料能否正常下载。 |
1.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未提供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无法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
在线系统 |
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能否正常访问。 |
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
|
|
注:监测时间点前××(时间)内,是指自监测日期前倒退××(时间)至监测时间点的时期。例如,监测时间点为3月1日,“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是指1月1日至3月1日。 |
|||
2.《北京市2017年度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细则》摘节
(四)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1.网站健康水平(65%)
(1)网站可用性(10%)。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累计超过(含)15秒网站首页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每1%扣1%,最多扣5%。网站首页不连通次数比例累计超过(含)5%的,该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专项考评不得分。首页链接发现打不开或错误数量超过(含)5个的,或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发现打不开或错误的数量超过(含)30个的,扣5%。首页链接发现打不开或错误数量少于5个的,或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发现打不开或错误的数量少于30个的,扣3%。
(2)信息发布(18%,未注明信息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扣5%。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没有更新的,该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专项考评不得分。
监测时间点前1周内,动态、要闻类信息未更新;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未更新;1年内,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未更新;栏目内容为空白的,以上信息未更新栏目数量累计超过(含)3个的,扣5%;少于3个的,扣3%。监测时间点前1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超过(含)10个;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的,该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专项考评不得分。
出现错别字、数据错误、图文不符等错误的,每发现1次,扣1%,最多扣5%。出现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该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专项考评不得分。
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专栏的,扣3%。对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未转载或转载时间超过12小时的,扣1-3%。
(3)互动交流(25%)
未开设政务咨询类栏目的,扣5%。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5%。对栏目中公众的政务咨询15个工作日内未回应的,扣5%;超过3个月未回应的,该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专项考评不得分。
未开设调查征集类栏目的,扣5%。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扣5%。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调查征集次数少于3次的,扣3%。
开设了交流访谈类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交流访谈活动的,扣5%。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交流访谈次数少于3次的,扣3%。
未在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的,扣10%。收到网民留言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的,每发现1次,扣1%,最多扣10%。
(4)办事服务(12%)。办事指南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缺失1类,扣1%,最多扣4%。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等需要下载而无法下载的数量超过(含)5个的,扣4%;少于5个的,扣3%。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数量每发现1个,扣2%,最多扣4%。
2.管理机制建设(15%)。此项指标考查区政府开展工作情况。未建立面向本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监管机制的,扣15%。建立了日常监测监管机制,但未开展季度抽查或未按时按要求报送抽查情况的,每发现1次,扣5%,最多扣15%。被市政府办公厅通报存在不合格网站的,每出现1次,扣5%,最多扣15%;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存在不合格网站的,扣15%。出现同一个政府网站被市政府办公厅通报两次及以上的,本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专项考评日常成绩为零;出现同一个政府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两次及以上的,本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专项考评成绩为零。
3.解读回应(20%)
(1)同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10%)。有涉及本区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且主动公开的重大政策出台,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和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部署的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取得阶段性进展,未及时通过本区政府门户网站推出解读文章、交流访谈、情况介绍或相关资料信息的,扣1-10%。
(2)积极回应社会热点(10%)。有涉及本区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社会热点问题出现,未及时通过本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出积极回应、公布客观事实、正确引导舆论的,扣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