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通州区垃圾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垃圾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通州区垃圾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改善通州区生态环境,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解决垃圾消纳的困扰,进一步强化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的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建立资源型、节约型、低碳绿色型社会,培养全社会资源环境意识,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本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体系,以减量化为目标,推进通州区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织物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的有效衔接与融合,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为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强制和鼓励引导相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对全区居民个人应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形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对全区范围内责任主体明确的公共机构和企业,按要求强制进行垃圾分类。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全区因发展水平、生活习惯不同,导致垃圾成分存在差异,各区域应结合实际,按照总体指导思想,创新管理、科学收运,采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3.完善机制,主动作为。构建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永顺镇、潞城镇部分区域—六环内及行政办公区)以通州京环公司为主,乡镇区域以镇级环卫作业队伍为主的服务体系。改善传统地粗放式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加强技术、信息、设施、人员创新,提高垃圾分类运输、处理效率水平,并完善有利于垃圾分类的激励和约束措施。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构建与垃圾分类配套的收运体系,推动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餐厨(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织物垃圾资源化系统有效衔接。建设和完善物流中转设施和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系统。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区各公共机构,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等所产生的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居住小区实现厨余垃圾分类运输处理,大件垃圾、织物垃圾、电子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村庄取消露天垃圾池,灰土垃圾明显减少。至2020年实现城市副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及资源化处理率达80%,其余区域达70%;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6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具体年度目标如下:
表一: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率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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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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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含梨园镇、永顺镇、潞城镇六环内及行政办公区) |
50% |
55% |
65% |
7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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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除梨园镇、永顺镇) |
10% |
30% |
50% |
60% |
70% |
表二: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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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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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 |
56% |
57% |
59% |
62% |
65% |
二、减量范围对象
(一)减量范围
通州区域内的居住小区、自然村落、公共机构及各社会企业。
(二)强制垃圾分类对象
对以下产生生活垃圾的主体单位实施强制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部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车站、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主要包括宾馆、中大型(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连锁式餐饮服务单位、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
(三)鼓励引导垃圾分类对象
通州区域内居住小区、村落等非强制垃圾分类对象的居民个人行为应以鼓励引导为主。
三、责任分工
(一)区市政市容委为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减量实施方案,并做好方案的培训与讲解,协调各责任单位对接落实职责,组织对各项工作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保障任务有效开展。
(二)区发展改革委根据职责制定扶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企业和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消纳设施配置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政策。
(三)区财政局负责对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相关设施购置及运行方面所需费用在部门预算中进行统筹安排,并协助做好垃圾分类招投标采购服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四)区教委负责督促、协调、组织本辖区内的中、小、幼学校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向学生普及垃圾分类、减量知识,将垃圾分类逐步纳入德育教育体系中,并协助各学校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收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根据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将垃圾分类设施纳入我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同时在城乡规划中依据人口量、服务半径等客观因素,预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用地。
(六)通州国土分局根据职责编制、修订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消纳设施的建设用地。
(七)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垃圾、无资质单位非法收运以及有资质单位不规范收运等现象。
(八)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其行政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生产单位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排放和流向进行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其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清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九)通州工商分局根据其行政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产生的果蔬垃圾、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排放和流向进行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其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清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十)区商务委负责对通州辖区范围内的商业网点、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的商用大厦、超市等经营场所产生的可回收物、餐厨及废弃油脂垃圾的资源化网络体系进行搭建并进行监督,逐步规范其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清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十一)区旅游委根据行政职责负责推进星级宾馆、民俗户、旅游景点等旅游业场所开展垃圾“零废弃”宣传,提倡节能降耗、循环使用发展理念,游客自带旅游必需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牙具、刮胡刀、洗漱等用品,设置垃圾分类、减量温馨提示语,同时对旅游业经营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排放和流向逐步规范,使其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清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十二)各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永顺镇负责本辖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及监督工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减量任务。督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各类垃圾分类活动,加强前端管理,实现源头分类收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及正确投放率,同时做好辖统计及时数据上报工作,建立垃圾减量的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
(十三)各乡镇(除梨园镇、永顺镇)试点开展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少灰土垃圾产生,并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本辖区餐厨垃圾,同时完善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消纳设施,根据垃圾分类减量进展情况配合通州京环公司开展大件、织物、电子垃圾分类收集服务。
(十四)通州京环公司、负责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永顺镇、潞城镇—六环内及行政办公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全区大件垃圾、织物垃圾、电子垃圾提供多种形式分类收集服务,同时按照相关作业标准及相关规定,安全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进行服务,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作业。
四、生活垃圾减量实施措施
生活垃圾减量化重点以餐厨(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织物垃圾资源化处理为突破口,按照“规范排放、统一收运、定点处置、全程监管、完善机制”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应创新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制垃圾分类、减量单位
实施强制垃圾分类、减量的单位应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履行职责做到:1.按照标准配备其它垃圾、餐厨垃圾、油脂垃圾、可回收物四种收集容器(农贸市场产生的果蔬垃圾可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中),规格及要求参照《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京政管字〔2007〕182号);2.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化收运企业承担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并签订合同协议,严禁由无资质企业收运和处理,或随意倾倒、堆放;3.配合通州京环公司开展大件垃圾、织物垃圾、电子垃圾回收服务,并积极在单位内部倡导落实垃圾减量举措。
通州区域内各公共机构、大型及连锁餐饮、商场、宾馆、超市为首批强制垃圾分类、减量单位,农贸市场由通州工商分局确定规模较大的作为首批减量单位。首批单位要于2017年12月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第二批于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推进,实现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超市及各农贸市场等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力争2017、2018年实现城区垃圾减量工作全覆盖,2020年农村地区垃圾减量工作实现全覆盖。区市政市容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要协商拟定政策规范餐厨(厨余)垃圾收运主体;区商务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通州工商分局要督促各责任单位与有资质的餐厨(厨余)垃圾及废弃油脂收运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并履行分类收集义务。
(二)通州京环公司负责区域
通州京环公司结合城区范围内实际情况(包含4个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永顺镇、潞城镇六环内及行政办公区),充分利用市属环卫作业能力,科技优势,主动与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单位对接,实施分类运输、处理;搭建大件垃圾、织物垃圾、电子垃圾预约回收平台,通过各种新媒体对外发布,安全设置暂存仓储,并做好处理消纳工作;试点建设再生资源回收柜、智能厨余桶等设施,打造“两网合一”示范小区。
1.餐厨(厨余)垃圾消纳
在各乡镇餐厨(厨余)末端消纳设施未建设完成期间,通州京环公司要协助各乡镇运输、消纳其辖区产生的餐厨(厨余)垃圾。首次为各餐厨(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统一配备符合规格要求的贮存容器,之后有偿提供维修更换。
严格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要求进行规范作业,建立明确来源、数量、去向的运营记录台账,规定作业时间。运输沿途不得泄漏、遗撒和倾倒,集中运送指定餐厨垃圾消纳处理车间进行资源化处理。自觉接受主管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不得擅自改变餐厨垃圾处理地点。同时建立应急处理和通报机制,有效应对收运过程中突发隐患。
2.大件垃圾、织物垃圾、电子垃圾消纳
大件垃圾、织物垃圾、电子垃圾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分类收集、清运服务。通州京环公司应以APP、微信公众号、专线号码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并积极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建立有效的物流体系,配备专业收集车辆及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暂存仓库,建立有效垃圾档案追溯制度,明确每件垃圾去向。至2020年,基本实现全区大件垃圾及织物垃圾、电子垃圾规范化收集与处理。
3.试点建设
通州京环公司要主动与强制垃圾分类台账中的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并热情服务。先期在北苑街道办事处、玉桥街道办事处、中仓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永顺镇、潞城镇各选择一小区(不低于720户)由属地协调,区市政市容委配合,通州京环公司进行实际操作,设置再生资源回收柜、智能厨余桶、智能回收机等设施并进行收集、运输、处理管理,打造“两网合一”试点小区,经验成熟后给予进一步推广。
(三)各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永顺镇、潞城镇(六环内及行政办公区)负责区域
在建立属地强制垃圾分类及鼓励垃圾分类对象台账基础上,配合通州京环公司开展分类运输、处理工作,充分利用原垃圾分类居住小区的优势,加强“绿袖标”、“小教员”管理,开展各类宣传,实现源头市民分类投放;试点选择本地区公共设施较完善、管理体系严谨、具有相对规模的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利用属地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资源,最大限度实现厨余垃圾就地消纳处理。
1.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重点对试点产生日常生活垃圾中(餐厨)厨余垃圾、织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进行分类。根据本区域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对生活垃圾进一步细分。鼓励各属地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统筹管理。
2.建立有利于居民垃圾分类的鼓励机制和收运方式。鼓励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环保公益机构等合作,建立针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奖励机制。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能够正确分类并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一定数额的积分奖励,积分可兑换包括个人(集体)荣誉、社会公益服务、商业优惠服务或一定数量的实物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在居民区内取消固定垃圾桶,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逐步培养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
3.按照方便快捷、规范有序原则,配合健全餐厨(厨余)垃圾、织物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衔接,鼓励相关企业进社区、进企业,设置专门回收设施,派驻人员指导投放和分类。制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便民卡,提供回收网点位置、回收种类、预约电话等信息。
4.探索建立区域资源化处理基地。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借鉴北苑街道办事处餐厨(厨余)垃圾区域集中处理模式,积极探索建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的城市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实现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可回收物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水平,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四)乡镇(除梨园镇、永顺镇、潞城镇六环内及行政办公区)负责区域
各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依托自身环卫队伍,完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利用1-2年时间实现区域内各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重点以灰土垃圾、餐厨垃圾为突破口有效实现本区域内垃圾减量;配合通州京环公司开展大件垃圾、织物垃圾、电子垃圾多种形式分类运输服务。
1.逐步建立与分类种类配套的收运和处理体系。推进现有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升级改造步伐。按照市垃圾分类办法,加快配置标识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使之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实施垃圾运输车辆更新换代,配备满足垃圾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多种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2.减少灰土垃圾产生。按照市、区相关政策推进农村地区煤改电、气的同时,重点加强前端收集控制,减少灰土垃圾的混入。可安排专人定时、定点逐户、分类进行生活垃圾收集。区级按照5:5的比例对各乡镇垃圾分类试点村的分类设施、车辆(电瓶车)给予支持,重点解决灰土、餐厨(厨余)垃圾的产生,培养市民自觉分类投放垃圾习惯。各乡镇前期可选择试点村1-2个建设,试点期为2年。试点期间各乡镇需不断总结经验,并创新管理模式,借鉴城区经验做法,减少灰土垃圾、餐厨(厨余)垃圾产生,至2020年实现各辖区80%的居住小区,30%村庄最终实现垃圾减量(灰土垃圾提倡就地消纳处理为主,安排村级垃圾收集专员,以引导、宣传及定制特殊过滤垃圾收集容器等方式,将灰土垃圾隔离于生活垃圾外,就地掩埋处理)。
3.餐厨(厨余)消纳设施。前期各乡镇依托京环公司开展餐厨(厨余)垃圾分类运输、处理,最长支持周期为4年,期间各乡镇可与通州京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或购置餐厨车辆自行收运,进入市属消纳设施(董村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各乡镇在2-4年内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或在各相关单位建设就地处理设施,设施标准需满足《北京市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技术条件(试行)》,并足额配备专业收运车辆,区级按照5:5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分类收集容器、设施设备管理运营、人员配置由属地承担。
4.分类收集作业。在末端设施完善的前提下,各乡镇根据区市政市容委及属地食药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单位台账(含强制垃圾分类单位),需主动与其对接并签订服务协议,收运的餐厨(厨余)垃圾进入属地处理设施。
(五)废弃油脂消纳
根据政府特许经营模式要求,全区废弃油脂均由北京永乐混烧处理公司负责收集运输。各属地集中餐厨处理设施挤压脱油后产生油脂可联系特许单位进行免费收集处理。
(六)宣传引导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需要全体市民的支持与配合,各单位需紧密贴合实际,以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为目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悬挂条幅、发放手册、组织市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培训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等方式,形成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氛围。
五、资金安排
通州垃圾减量资金安排在进一步提升城区347个分类试点小区效果的基础上,减少分类桶、袋等消耗设施投入,强化科学的管理,同时重点转向支持各乡镇末端消纳设施建设,按照5:5比例补助支持4年,年均计划总投入5506.09万元。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城区垃圾分类保障:破损设施设备维修年42.42万元;分类标识32万元;日常保障管理(含64台就地及北苑集中厨余处理设备补助、各街道(乡镇)减量队伍建设补助、积分兑换体系建设、语音提示系统等)年均1609.72万元;精品分类小区建设及运营保障年均450万元;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活动及培训300万元;12名专职垃圾分类小教员43.2万元;图文制品及宣传品200万元;创新管理经费250万元;共合计2927.34万元。
乡镇垃圾减量保障:9个乡镇建设末端餐厨处理设备,总处理能力达200吨/日,年均1682.5万元;各乡镇餐厨垃圾清运车2辆,共18辆,年均101.25万元;转运站筛分升级改造250万元;试点密闭式压缩站建设495万元;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50万元,总计2578.75万元。
六、实施步骤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要性,健全工作机制,勇于探索和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向社会普及低碳绿色的垃圾分类生活理念。
(一)组织领导
成立通州区生活垃圾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通州区生活垃圾减量的政策措施,推进落实垃圾减量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市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单位确定垃圾减量主管负责人和责任科室。
(二)基本准备期(2016年10月—11月)
1.方案征求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各相关行政单位和通州京环公司意见,并协调相关资金。(10月份)
2.向区政府递交请示,落实通州区垃圾减量实施方案。同时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及配套车辆方案。(11月份)
3. 根据区政府批示,区市政市容委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相关行政单位、通州京环公司负责人深入属地核准台账信息,确定强制垃圾分类首批单位(重点以公共机构为主,推进部分大型餐饮单位)。(11月份)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2月)
1.召开各相关行政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州京环公司组织工作任务布置会。
2.各相关单位按照区市政市容委的要求,进行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基础工作资料档案。
3.区市政市容委印发有关文件及宣传资料,并指导进行全面宣传。
4.重点加强对强制垃圾分类单位管控,首批强制单位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总产生量程下降趋势。各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入建设期。
(四)巩固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
各乡镇完成全部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开展第二批强制垃圾分类单位(完成方案要求的全部范围,试点推进部分居住小区强制分类),并实现城区强制垃圾分类单位全覆盖,同时总结实施阶段问题经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收运模式,增进部门间协调配合,垃圾减量工作进入实际效果阶段。
(五)达标验收及下一步方案制定(2020年1月—12月)
1-4月由各乡镇、通州京环公司组织自查并形成报告(占比20%),评价“十三五”期间减量成果,5-7月区级组织社会第三方按照北京市城市副中心环境指标要求,减量效果,逐一对各乡镇及京环公司绩效进行评价(占比50%);8-9月根据各乡镇、城区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实际资源化量,并结合设施管理运营情况,市、区市政市容委组织专家进行考评(占比30%);10-11月总结“十三五”期间减量经验并形成“十四五”工作方案的同时,将“十三五”绩效报告按照排名形式上报区政府。本年度末需实现农村地区具备完善的分类运输体系,强制垃圾分类单位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