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州区深化“为官不为”、
“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日
通州区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北京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和北京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为遵循,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政务服务、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针对当前一些单位、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坚持从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升,努力打造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警戒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在执行重大决策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空气重污染期间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三)充分发挥区调整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实现信息共享,强化检查各相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职,是否按要求完成市级任务指标,是否存在着腐败问题。
(四)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强化财政和审计部门对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保障重大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五)加强对区环委会成员单位的监督检查,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2016年污染减排任务中,工业和生活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农业源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度。
(六)重点抽查全区近年已完成的和正在实施的财政资金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对招投标的组织领导、实施过程、监督管理等进行检查。
(七)组织对全区各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通州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落实。重点检查是否公开审批流程、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机构代办等问题,防止滥用职权;检查是否存在着选择性执法、不执法等问题。组织政风行风检查,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状态、工作纪律、行政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针对某些领域开展一次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每季度进行通报。
(八)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重大项目多、重点工程多、大额资金多、廉政风险高等实际,加强对涉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中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领域重点项目以及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建设、煤改电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完善“三重一大”问题管理的流程及方式方法,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九)在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中,对未按要求完成指标任务的,涉及部门履职不力、属地管理不力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在拆除违法建设、打击小产权房工作中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十)深刻认识当前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深挖破坏生态环境、文化遗产行为背后的不正当利益链条和腐败问题,对查实的问题从重处理。区环保、水务、文物、文化、规划等相关部门要随时将涉及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区监察局,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把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纳入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检查考核导向作用,狠抓工作落实。
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动作迟缓、进展缓慢以及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加强行政问责。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农委、区社会办等部门以及重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及纪律审查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担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下发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从能力不足“不能为”、功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方面,深刻剖析“不为”、“乱为”的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今年需要重点突破解决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20l6年6月底前将确定的工作重点报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严格执纪问责。围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努力把案件查细办透。各单位于每季度末(6月、9月、12月)25日前,将查办案件数据和简要案情报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指出和纠正违纪行为,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问题及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建章立制、狠抓整改落实。2016年12月8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治理的工作总结报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发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特别是行政正职,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区监察局要抓好综合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专项工作责任落实。2016年,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不断深化巩固治理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