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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通州区2015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

2014/11/30 2.1k 阅读 429 点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制《通州区2015年在直接关系群众

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郭金龙同志到通州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解决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区委、区政府2015年拟继续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力量办一批顺民心、合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广征求、惠民生、重实效”的要求,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实事起草编制工作。

一、起草编制原则

实事起草编制工作,力争做到“四个结合、四个坚持”。

(一)“四个结合”

1.与群众需求和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相结合,注重群众广泛参与,拓宽渠道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

2.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以及提案办理相结合,将其作为研提实事项目的重要依据。

3.与年度《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相结合,与全区重点中心工作相衔接,实事项目要细化、量化,努力实现“解民忧”与“谋发展”的有机统一。与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保障实事项目顺利完成。

4.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二)“四个坚持”

1.坚持“雪中送炭”,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环境、交通、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难题,力求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坚持点面结合,突出百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处理好政府日常工作与办实事工作的关系,政府日常性工作不列入办实事项目。

3.坚持质量优先,从严把关,量力而行,不凑数。

4.坚持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当年见效。

二、实事征集的内容及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在多领域、宽范围让人民群众共享我区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民办实事要围绕人民最关心、群众利益最相关的重点问题展开,要做到件件都关乎民生,件件都顺应民心、贴近民情、排解民忧,件件都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主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征集实事项目:

(一)交通综合治理方面

把乱停车、黑车、黑摩的整治,停车场建设,改善区域内道路内循环等作为重点。

(二)改善住房条件方面

把老旧平(楼)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产权型保障房及自住型商品房建设,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等作为重点。

(三)医药卫生方面

把解决挂号难、看病难,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大力发展社区医院、增加民营资本、提高服务质量等作为重点。

(四)教育方面

把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力度,均衡分配优质教师资源,规范管理补课机构等作为重点。

(五)食品安全方面

把严查违章早餐车、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扩大对餐厅卫生的监管范围等作为重点。

(六)城市管理、市政市容环境方面

把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多举措控制大气污染、推进垃圾分类等作为重点。

(七)民政劳动人事方面

把加大养老事业的投入、加大低保户资格审查和补贴比例力度,加大城乡社会救助职责等作为重点。

(八)其他方面

把文体服务设施建设、外地来京人员管理、规范家政服务等作为重点。

三、工作要求

(一)为民办实事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需要,是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题中之义,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真正使每一件实事都能够最大限度地贴近民心,体现民意。

(二)各单位在确定重要实事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市级部门布置任务及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社会效益和受益人群的覆盖面,按照“部门主导、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求多,力求好,力求见实效。

(三)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阶段工作安排,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全区2015年为人民群众拟办重要实事征集工作按计划推进,按时限圆满完成。

(四)主办单位提出的实事项目,若需有关单位协办,要提前与协办单位协商确认,并说明需要承担的具体工作事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实事项目中涉及乡镇政府的,要一一明确。

(五)各部门要尽早就实事项目资金数量及来源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仅因资金问题涉及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的项目,不得将其列为协办单位。

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5日前,依实事报送格式(见附件)将2015年拟办的重要实事项目以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区政府督查室,并实行零报告制度。联系人:王春艳;联系电话:69546890。

附件:2015年通州区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格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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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