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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4/07/01 1.0w 阅读 122 点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食品生产

加工作坊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工作的指导意见

京通食药监〔2014〕1号

为规范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加工秩序,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及《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工作的指导意见》予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小麦粉生产加工作坊准许条件和要求

2.糕点(油炸类、烘烤类)生产加工作坊准许条件和要求

3.通州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第一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