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为民办实事工程、区政府折子
工程、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四大
工程绩效任务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区政府办对为民办实事工程、区政府折子工程、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四大工程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将工作形象进度明确到月,作为年度绩效管理重要内容。现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区政府折子工程、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四大工程绩效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根据绩效任务书科学谋划全年各项任务,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主责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所承担工程任务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承担任务全面责任,不仅要安排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政策制定等各项工作,同时也要负责对协办单位和手续办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和催办,确保任务全面、及时、高质量完成。
二、全区负责审批的单位要将四大工程手续办理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主动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公司等主责单位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协调对口市级单位,并按时上报手续审批情况。因手续办理、协调市级部门不利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进度完成,由负责相关手续审批的部门承担责任。
三、各乡镇属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及土地开发项目,由属地政府针对项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征地、拆迁、地上物拆除、转居、安置等工作具体时限及保障措施,并按时上报进展情况,详细说明征地亩数、拆迁户数、滞留户数、转居安置人数、补偿标准执行情况、拆除地上物工作量及资金情况等,因征地拆迁没有按照进度完成或民扰处置不当导致工程延期完成,由属地政府承担责任。
四、四大工程完成情况纳入乡镇、委、办、局、街道全年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监察与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各主责单位自3月份起,每月25日之前将四大工程进展情况按照附表格式,将当月进展情况通过政府内网报送区监察局和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内容由主责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同时应当尽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报送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下情况视同无进展:
(一)迟报、漏报、不报视同无进展。
(二)“手续办理中”、“工程施工中”等情况视同无进展(应当说明手续办理内容和工程施工内容等情况,例如“规划调整手续本月5日报市规划委,10日、15日两次了解情况,下月5日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或“本月完成主体结构2-5层施工”)。
(三)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形象进度视同无进展(经区政府会议同意调整形象进度除外)。
(四)本月报送内容与上月完全相同视为无进展。
某项工程连续三个月无进展,由区监察局发行政问责书,一年内被发两次行政问责书的单位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附件:通州区四大工程进展情况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