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州区2013年生态文明和城乡
环境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2013年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工作台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区政府将把该台账纳入各单位2013年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务求按时限全部完成,取信于民,并于每月24日前将各自主责工作进展情况报相关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后每月30日前连同电子版一起报区政府督查室。牵头部门: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国土分局负责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工作;区环保局负责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工作;区水务局负责污水处理工作;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生活垃圾和环境建设工作。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