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保证我区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类供水突发事件,防止饮用水污染对人民群众身体造成危害,现就进一步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供水安全实行属地行政领导负责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是辖区内供水安全第一行政责任人。
潞洲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其供水范围内的供水安全管理工作,是其供水范围内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单位。
集中(联村)式供水、二次供水、自备井供水设施的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管理的单位是其供水范围内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其供水范围内的供水安全管理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全区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全区供水安全监管工作。
二、供水安全管理要求
(一)各供水单位必须落实“三证三卡五公开”制度。“三证”即卫生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管水员健康证。各证件必须在发证机关核定的有效期限内。
(二)加强水质检测,做好日常检测记录。潞洲水务有限公司、集中(联村)水厂对出厂水质每日进行1次检测,对管网末梢水每月进行2次感官性状指标、pH值、微生物指标、消毒控制指标及特殊项目检测。潞洲水务有限公司对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质每月进行1次全分析检测。集中(联村)水厂对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质每年进行2次全分析检测。
自备井供水单位(含村级供水)要明确供水安全责任,每年枯水期对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进行1次全分析水质检测。
为确保国庆期间供水安全,凡上半年未进行水质检测的供水单位,务必在9月底前进行水质全分析检测。
(三)加强水源井的安全管理。水源井30米范围内不允许有污水、垃圾、简易厕所、养殖粪污、化学品、农药等污染源。水源井应设在装有防盗门、防盗窗的固定构筑物内,门、窗要加锁。井口须抬高至地面30厘米以上,用两个半圆形钢板封闭。井房或设备间不得有污水管线,要安装通风设备(排风扇)。每个水源井必须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四)严禁使用无卫生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及合格水质检测报告的水源井。对于在农村改水中成为水厂扩户或联村供水的村,必须使用水厂供水,严禁将供水管网接到没有任何水处理设备的不合格旧井,更不能将饮用水管线与灌溉井连接。
(五)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供水设备及材料,应当无毒无害,不得污染水质。出厂水必须经过消毒设备处理,消毒剂设专人管理,且建立出入库台帐。供水设施必须达到安全密闭的要求,自备水源供水管网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不得有任何连接,供水设施与非饮用水(如中水、雨污水)不得相通,防止废气废水对饮用水的污染。
(六)供水安全责任单位要完善安全运行制度,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落实防护、防破坏措施,定期组织供水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要向责任人下发安全检查指导意见书,责成责任人立即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接受复查。
三、完善应急预案
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完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检查应急物资设备的配备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卫生局、区水务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供水单位切断水源,停止供水,查明污染源,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污染危害扩大。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供水单位热线电话要确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处理群众反映的饮水问题,所有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畅通。各单位因特殊情况停水,应提前发布停水通知。如遇重大事情,需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区卫生局供水热线:69549678
区水务局供水热线:69544658
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供水 安全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