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2009-2010年通州区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2009-2010年通州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2009-2010年通州区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为确保“十一五”时期通州区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完成,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与通州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通州区“十一五”期间大气和水污染物重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针对2009-2010年主要减排工程实施状况,结合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州区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900吨以内,在控制增量和削减存量的基础上,比2005年削减646吨,削减比例为9.9%。
(二)通州区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700吨以内,在控制增量和削减存量的基础上,比2005年削减1035吨,削减比例为15.4%;配合市水务部门实现北运河跨省出界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2008年控制在70毫克/升以下、2010年控制在50毫克/升以下。
二、工作任务
(一)二氧化硫减排工作任务。
1.老城区5号锅炉房联片工程:
按照《2009年区政府折子工程》第26项要求,2009年取暖期前,完成老城区5号燃煤锅炉房及其配套管线建设,并同步完成脱硫治理、安装在线监控与中控平台并通过验收,具备供暖条件并替代区域内现有燃煤锅炉72台,供暖面积达到337.7万平方米。
2.三河热电向新城供热项目:
按照《2009年区政府折子工程》第26项要求,2009年取暖期前,完成三河热电向新城供热项目一期管网建设,具备供暖条件并替代2号区域和5号区域(河东)内现有燃煤锅炉,供暖面积达到302万平方米,并启动二期管网建设;2010年取暖期前,完成区域内全部燃煤取暖锅炉替代工作,供暖面积达到508.23万平方米。
(二)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任务。
1.通惠河北岸污水截流工程:
2009年5月底前,通惠河北岸修建截污管道,将永顺镇部分生活污水引入通州区碧水污水处理厂,并通过验收,增加碧水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6万吨/天。
2.河东再生水厂工程:
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河东再生水厂建设,将运河以东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日处理污水2万吨。
3.北运河城市段二期污水处理厂工程:
2009年11月底前,在运河城市段二期周边建设污水处理厂,将周边污水截流处理,日处理污水0.5万吨。
4.漷县镇中心区集中污水处理厂:
2009年3月底前,确保城镇中心区集中污水处理站进水试运行,并于6月底前通过验收,日处理污水1.5万吨。
5.永乐店镇中心区集中污水处理厂:
2009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中心区集中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管线的建设,投入试运行,并于9月底前完成验收,日处理污水0.6万吨。
6.台湖镇中心区集中污水处理厂:
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城镇中心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管线的建设,投入试运行,日处理污水1万吨。
(三)其他工作任务。
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步伐,2010年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脱氮设施建设;控制农业污染,2010年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畜禽粪便和污水综合治理。
三、部门职责
(一)区环保局负责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核算工作;做好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任务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严把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对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加大限期整改力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配合区水务局,对北运河跨省出境断面(榆林庄)化学需氧量浓度进行监测;每半个月向区政府汇报全区减排工作进展。
(二)区市政管委负责城区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的减排任务;负责老城区5号燃煤锅炉房及其配套管线建设,并同步完成脱硫治理、安装在线监控与中控平台并通过验收,负责区域内现有燃煤锅炉替代工作;负责三河热电向新城供热项目的实施,区域内现有燃煤锅炉替代工作;定期向区政府上报相关工程进展。
(三)区水务局负责区水污染物(COD)减排任务;开展辖区内河流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通惠河北岸污水截流工程、河东再生水厂工程、北运河城市段二期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工程的实施,保证工程如期完工;2010年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脱氮设施建设,北运河跨省出界断面(榆林庄)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010年控制在50毫克/升以下;确保2009、2010年我区水污染物(COD)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定期向区政府汇报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四)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区节能工作的牵头与汇总,确保完成2009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的目标;定期向区政府进行相关工作汇报。
(五)区统计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与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相关的数据,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如:地区生产总值、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辖区常住人口数等;定期向区政府进行相关工作汇报。
(六)区工业局加快“三高”企业退出力度,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定期向区政府进行相关工作汇报。
(七)区动监局负责辖区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综合治理,确保2010年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畜禽粪便和污水综合治理;定期向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
(八)各乡镇政府加快城镇中心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管线的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大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力度,从源头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抓紧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相关工程,确保通州区减排任务的完成。
(九)区监察局负责对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实施,确保如期完工;定期汇报监督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把《2009年通州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列为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按照《责任书》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对重点减排工程要倒排工期,指定负责人,分阶段、按要求抓好实施和落实,要真正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机制。区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指标进展情况协调会议,协调工作矛盾,解决难点问题,并对不履行环保职责和完不成环保目标责任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协调相关单位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主题词:环保污染物△方案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驻通各中、市属
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