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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门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9/03/22 8.4k 阅读 207 点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西门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门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西门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2009年全市环境建设工作要点》中“今年的城市环境工作将围绕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为保障国庆六十周年庆典工作,结合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决定从近日起对西门地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搞好西门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欢乐喜庆、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和氛围,体现北京国际化大都市的崭新形象,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加强领导,督促落实

西门地区环境整治工作以区市政管委为牵头协调单位,组织建立由政府办、市政管委、城管监察大队、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交通局、工商分局、民政局、北苑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加的“西门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整治工作进程中的问题,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三、整治工作范围

四至范围:东起西门邮局东墙,西至北苑路口,南起玉带路大街,北至筛子庄桥。

四、整治工作内容

(一)加大道路和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力度,搞好该地区的环境卫生,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脏乱死角,清理门前、街巷堆物堆料。

(二)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未开发用地的管理,杜绝车辆遗洒、带泥行驶和扬尘等违章行为。

(三)整治公交站亭、公交站牌、邮筒等公共设施,清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广告及与经营内容不符的广告。

(四)加大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力度,修补破损人行步道、维修景观灯、天桥灯、路灯等市政设施。

(五)完成对现有绿地补植补种的绿化工作,加强绿地的日常维护养护。

(六)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开放的停车场。

(七)坚决打击非法小广告,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社区、社会单位、业主单位和物业使用者,继续开展全面清除小广告行动,对乱张贴、散发小广告、乱涂乱画人员依法处理。

(八)维护社会秩序,杜绝沿街流浪乞讨的行为。

(九)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经营、非法占道行为,坚决治理路边烧烤、非法露天大排档等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

(十)坚决查处黑出租、黑摩的;加强对公共交通运营车辆管理,对境内长途客车、出租车等机动车占道停车揽客现象予以纠正。

五、责任分工

(一)区市政管委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二)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乱倒垃圾渣土、无照经营、非法占道等行为;治理路边烧烤、非法露天大排档、道路遗洒、乱贴、乱发小广告等行为;清除各种无照摊商;组织清理非法张贴物和乱设的广告招牌,监督社会单位修补残缺广告和霓虹灯。

(三)通州公安分局负责处置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暴力抗法等治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雇佣、唆使未成年人散发小广告、乞讨等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者,大力查处小广告黑窝点;配合区民政部门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和乞讨者的收救工作;制定预防、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为群众性事件的现场秩序维护提供执法保障。

(四)区交通局负责加强对公共交通运营车辆管理,对境内长途客车、出租车等机动车占道停车揽客现象予以纠正;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公交站牌等公共设施的更新、维护。

(五)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职业乞讨者的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送返机制。

(六)通州交通支队加强路面巡逻控制,严厉查处黑“摩的”上路行驶和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七)通州工商分局依据职责负责西门市场、世纪联华等周边经营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八)北苑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整治范围内小街小巷清扫保洁、“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的管理、非法小广告治理等工作,并组织辖区单位、小区物业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脏乱死角,清理堆物堆料。

(九)区市政管委下属单位责任分工:

1.区市容办负责加强对“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工作。

2.区市政巡查中心加大对市政设施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产权和养护单位。

3.区环卫所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同时,做好绿地内白色污染捡拾工作。

4.区市政所加大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力度,修补破损人行步道、维修景观灯、天桥灯、路灯等市政设施。

5.区绿化部门完成对现有绿地补植补种等绿化工作,加强绿地的日常维护养护。

6.区存车中心规范各类停车场,并完成停车场内划线工作。

六、整治进度

第一阶段,近日起至3月15日为准备阶段。各有关单位完成对西门地区整治范围内工作任务的调查摸底,确定任务,制定方案。

第二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为整治阶段。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主要任务:1.完成绿化补植补种;2.完成市政设施的更换、维修;3.完成停车场内划线工作;4.清理积存垃圾、堆物堆料,白色污染,清除非法小广告及乱涂乱画、不规范的广告牌匾和标语口号;5.各有关单位完成责任分工内其他工作;6.由区市政管委组织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阶段性检查,落实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为巩固阶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巩固环境建设成果,由区市政管委组织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日常检查,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维护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制订整治方案、措施、办法、进度,明确分工及责任人,责任到位,并按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完成整治任务。

(二)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治任务的需要,必须责成一名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次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将主管领导和负责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区市政管委环境整治科。

(三)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安排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四)在整治工作开展的同时,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专业队伍对西门地区进行日常清扫保洁、治安巡查等相关工作,使该地区的环境秩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主题词:环境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