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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务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关于邀请银行参与我区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代理业务的公告

2026/03/09 1.3w 阅读 309 点赞

为促进我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区市场营商环境,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现邀请门头沟区属地范围内商业银行,参与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代理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代理业务

代理期限:审核公示完成后至2028年12月31日

项目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

联系人:赵瑾 张雪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邀请有代理意向,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发布2024年北京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银京发[2024]102号)认定资格,且取得北京市市级财政集中支付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参与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代理业务(主要业务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门头沟区财政局将与符合条件的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各预算单位按业务类型和自身业务需求前往代理银行开展相关业务。

二、代理银行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业银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内控机制。

3.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发布2024年北京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认定资格。

6.已取得北京市市级财政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7.在门头沟区属地内设有银行机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有代理意向的银行于2026年3月29日12:00前,按照《门头沟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业务代理银行报名资料清单》内容,将加盖公章相关资料及电子版,送达至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国库科,逾期送达视同无效。

 2.公示。

门头沟区财政局将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确定代理资格的银行名单进行公示。

3.签订协议。

门头沟区财政局将于公示后,与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附件:附件1.财政集中支付业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附件2.财政工资统发业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附件3.门头沟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业务代理银行报名资料清单

      附件4.门头沟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业务代理银行报名表

      附件5.门头沟区属地银行细清单

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