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政策政务公告

通 告

2025/07/21 1.6k 阅读 447 点赞

2008年8月2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现更名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授权华岳原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中门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主体。取得授权后,华岳原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未能持续推进项目实施,导致中门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长期停滞。经诉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3年11月14日和2024年4月19日作出判决,终审判决确认:1.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现更名为北京市门头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现更名为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华岳原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5月21日签订的《门头沟中门寺居住及配套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监管委托协议》于2021年12月23日解除;2.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与华岳原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门头沟中门寺居住及配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协议书》于2021年12月23日解除;3.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与华岳原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门头沟中门寺居住及配套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监管委托协议(补充协议)》于2021年12月23日解除。

按照监管委托协议约定,协议解除后,土地一级开发授权同时废止。华岳原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应在本通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北京市门头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协商处理合同解除后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69829690)

北京市门头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2025年7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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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