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陈东明等2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27日至7月3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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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2300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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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初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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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尔柯特(北京)清洗设备有限公司 |
陈东明 |
男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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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源泉同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舒保强 |
男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