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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2024/04/02 3.1k 阅读 506 点赞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实施日期:2024-04-03

成文日期:2024-04-03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4-04-03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