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文件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2024/04/02 3.1k 阅读 506 点赞 查看原文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实施日期:2024-04-03 成文日期:2024-04-03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4-04-03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