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政策政策文件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湖)长职责(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2018/12/09 1.6k 阅读 308 点赞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日期:2018-12-10

成文日期:2018-12-10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8-12-10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