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文件(失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药安办关于门头沟区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9/11 8.7k 阅读 327 点赞 查看原文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日期:2017-09-12 成文日期:2017-09-12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2019-12-31 发布日期:2017-09-12 有效性:失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