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头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实体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按照区领导提出的农村集体企业管理的问题,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角度出发,参考其他区县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门头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实体管理办法(试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经营实体提出要求。主要依据包括:《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等文件。
二、《门头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实体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办法共六章27条。主要内容为:
1.第一章总则(1至4条)。规定本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管理主体等。
2.第二章投资经营实体的决策程序(5至7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企业投资前要进行充分调研,明确投资经营实体的决策程序。
3.第三章投资经营实体的经营管理(8至1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决定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可以采取集体统一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或以集体资产参股、联营,也可以实行股份合作经营。
4.第四章投资经营实体的集体资产监管(15至22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企业投资兴办的各类经营实体涉及集体资产的监管和处置提出要求。
5.第五章工作责任(23至2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企业投资兴办各类经营实体的工作责任落实。
6.第六章附则(26至27条)。
三、《门头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实体管理办法(试行)》所涉及的范围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门头沟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实体的管理。
四、关键词诠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可以称为经济合作社,也可以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