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财字〔2025〕88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顺财字〔2021〕51号)于2021年5月14日印发实施,2023年6月5日《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顺财字〔2023〕68号)对上述文件第十五条进行了修订。因上级文件《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19〕2203号)于2024年10月废止,现将《顺义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顺财字〔2021〕51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
北京市顺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日
(区财政局联系人:李晓明;联系电话:69468054)
(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皮新航;联系电话:69488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