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7-16 11:10:59
- 来源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顺义区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1.学前教育阶段哪些学生符合受助条件?资助标准是什么?
学前教育阶段的受助对象为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幼儿、持有《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儿童福利证》的适龄儿童和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是全额免除保教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助标准不超过同级公办幼儿园。
2.我区义务教育学段的资助对象有哪些,资助标准是什么?
对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具有北京市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教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生活困 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等贫困家庭子女。
(2)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家庭经济困难证件的非京籍学生。
(3)家庭无抚养能力但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儿童福利证》的学生。
(4)享受优抚待遇的烈士子女。
(5)具有本市学籍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6)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7)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学生和持有残疾证的学生。
(8)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
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
(1)助学补助:
市级助学补助300元/每学年,分学期发放。
(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月150元,初中为每生每月180 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按月发放。
(3)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月3000元,初中为每生每3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按月发放。
3.普通高中学段的资助对象有哪些,资助标准是什么?
在国家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持有民政部门确认并核发的《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和《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子女;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的适龄学生;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一般为每生每月23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每生每月33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同时免交学费、免教科书费,住宿生免住宿费。品学兼优学生可以参评宏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奖励2000元,免交获奖当年学费。
4.怎样申请学生资助?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交申请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5.学生受助资格的认定及发放有哪些流程?
学生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后后,由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小组初步核定资格,并经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研讨通过,进入公示环节,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区教委资助中心进行复核认定,区教委下拨资金到学校(幼儿园),由学校(幼儿园)再依据各学段的资助范围和标准予以资助。
6.学生资助资金通过什么形式发放?
资助资金有直接免除和发放两种方式。直接免除资助资金主要有保教费、住宿费、学费、教科书费等项目,不得先收后退;需要发放的资助资金有助学补助、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学金等项目,这类资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的银行卡中,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
7.家庭困难证件由哪些部门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烈士子女、孤儿由民政部门认定;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和特困救助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认定;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由残联认定;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
8.可以向哪个部门咨询我区学生资助政策?
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电话向顺义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6946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