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苏丰业,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23日至3月27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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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3月20日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苏丰业,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23日至3月27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