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发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摘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加强延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各乡镇(街道)及委办局推荐、市级专家评审、延庆区非遗工作联席会议审核、政府网站公示等工作程序,区政府同意将水峪村小车会等16个项目列入第四批延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公布。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挖掘传统文化,主动履行责任义务,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四批延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北京市延庆区人
- 发文年份:2024-12-27 00:00:00
- 发文序号:延政发〔2024〕31号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成文日期:2024-12-27 00:00:00
- 发布日期:2024-12-27 09:37:17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延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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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加强延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各乡镇(街道)及委办局推荐、市级专家评审、延庆区非遗工作联席会议审核、政府网站公示等工作程序,区政府同意将水峪村小车会等16个项目列入第四批延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公布。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挖掘传统文化,主动履行责任义务,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附件:延政发〔2024〕31号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延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主动公开).doc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