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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山区2026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2026/03/18 1.7w 阅读 360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房山区2026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把重要民生实事真正办好办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房山区2026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一、幼有所育方面(1项)

  1. 积极推进学前托幼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办园入园幼儿占比;加强普惠托育供给,新增普惠托位300个。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二、学有所教方面(2项)

  2.推进清华附中房山学校高中部9月开学,新增高中学位2160个。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6年8月底

  3.实施中小学“校校有食堂”行动计划,实现全区中小学现有承包经营食堂转为新型自营食堂达50%以上。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三、老有所养方面(2项)

  4.进一步深化“老老人”医疗健康服务,年内提供分级分类个性化试点服务超5000人次。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5.新建1个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设养老助餐点6个,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30张。

  牵头区领导:李光明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

  四、病有所医方面(5项)

  6.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将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集团管理体系;加强与宣武医院等市级三甲医院医疗协作,共建5个以上协作专科。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7.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11个中医症状门诊,实现全区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症状门诊全覆盖。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8.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诊疗能力,推动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住院床位300张。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

  9.推动北京京东方医院建成开诊,增加床位1000张。

  牵头区领导:靳璐、高武军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中关村房山园管委会区科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10.为偏远村开展巡诊服务900次以上,更好满足偏远村居民诊疗需求。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五、住有所居方面(4项)

  11.提供公租房1000套、新毕业大学生宿舍300间,缓解群众住房困难。

  牵头区领导:张奇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

  12.推动200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完成100台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

  牵头区领导:高武军、张奇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13.推动48个无物业老旧小区引入物业服务;持续治理物业诉求多的住宅小区。

  牵头区领导:张奇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14.推进9个老旧小区的室外排水和热力管线改造,全面提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六、劳有所得方面(3项)

  15.归集发布不少于20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就业5000人。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

  16.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完成2个特色就业赋能服务中心建设,新建5个以上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

  17.依托“房山区乡村振兴直播基地”平台,促进文商旅体农协同发展,努力打造房山品牌,带动30个以上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发展,带动1000户以上农户增收。

  牵头区领导: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

  七、弱有所扶方面(2项)

  18.新增残疾人就业岗位240个,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380人,为残疾人大学生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为155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牵头区领导:李光明

  主责单位:区残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19.为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较弱人群配备逃生自救“四件套”(联网式独立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逃生面罩)4500套。

  牵头区领导: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

  完成时限:2026年9月底

  八、便利性方面(6项)

  20.统筹利用腾退用地、闲置空间等新增停车位1000个。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

  21.开展3个重要地铁站、1个公交站和3个“学医景商”周边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服务保障市民群众日常出行。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22.提升家政服务水平,开展家政专项职业能力培训1500人次;完成家政服务进社区4处。

  牵头区领导:靳璐、高武军

  主责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

  23.打通3条“断头路”,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方便居民出行。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24.实施地铁房山线大学城站接驳优化提升,有效提升“多网融合”效果;优化调整公交线路5条、新增1条,提高出行便利性、通畅性。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拱辰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25.完成10处蔬菜直通车、5处餐饮直通车建设,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

  牵头区领导:高武军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

  九、宜居性方面(7项)

  26.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百千工程”建设,启动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6个提升村建设工作。

  牵头区领导: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琉璃河镇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27.建设花园示范街区2处、“社区微花园”2个、市级花园村庄2个、区级花园村庄20个。

  牵头区领导: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28.改造全龄友好公园1处,建设城市画廊4条,新建小微绿地6.9万平方米。

  牵头区领导: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29.全面完工西山登峰揽胜森林步道(房山区段)120公里,开工长沟-霞云岭森林绿道(一期)。

  牵头区领导: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30.实施长阳路沿线5.4公里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改善出行环境。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31.完成35处农村污水排放治理点位建设,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完成青龙湖第一再生水厂扩建工程,新增2.8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

  牵头区领导: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6年9月底

  32.持续扩展“南水”服务范围,新增受惠人口约1万人。

  牵头区领导: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十、多样性方面(3项)

  33.开展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1065场;开展公益演出800场;公益电影放映12000场;举办精品演出15场;打造精品旅游线路3条。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34.举办良乡大学城半程马拉松、龙舟邀请赛等21项群众广泛参与的赛事活动。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35.推进15所中小学操场在节假日期间向学生及家长开放。

  牵头区领导:靳璐

  主责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十一、公正性方面(1项)

  36.全年开展600场以上村(社区)法律知识讲座,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牵头区领导:朱峰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

  十二、安全性方面(4项)

  37.开展食品抽检监测3936批次、药品抽检监测260批次,实现抽检合格率稳定达标。

  牵头区领导:高武军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

  38.更新改造燃气老化管线20公里、老旧供热管线20公里。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39.完成全区165个山区村庄平急两用高地堡垒(安全应急屋)建设,为群众提供汛期应急避难场所。

  牵头区领导:何景涛、赵金龙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     

  40.完成房山新城道路积水点治理5处,解决城市内涝等积水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牵头区领导:苏震宇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6年7月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