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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房山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第一批项目征集的通知

2025/06/26 1.3w 阅读 121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房山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现发布房山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征集通知(以下简称征集通知)。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支持

  1.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争创名优。对首次获评、有效期满首次通过复核或新引进落地并首次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有效期满首次通过复核或新引进落地并首次通过复核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首次获评、有效期满首次通过复核或新引进落地的隐形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1)。

  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或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或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采取晋档补差的形式进行支持(详见附件2)。

  (二)房屋租金补贴支持。为助力企业最大限度投入到科技研发等方向,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获得过重点产业基金投资的高科技企业,在区内租用产业用房用于关键技术及产品自主研发、生产等实体化经营的,以及区内企业扩大经营面积,新增租用产业用房的,依据企业综合情况,按照不超过实付租金价格(最高2元/平方米·天)的50%给予补贴,年度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对于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最高按照实付租金价格(最高2元/平方米·天)的100%给予补贴,年度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详见附件3)。

  (三)产业创新升级支持。

  1.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聚焦房山区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医药健康和安全应急等重点产业方向,推动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突破,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对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在4%以上且投入金额较前一年度增长超过1000万元(含)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或产业链链主企业,依据实施效果按照审定的研发投入增量总额给予最高30%的资金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详见附件4)。

  2.支持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升级。以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支持先进设备应用,支持产业装备规模和技术水平快速升级,推动实现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对上年度建成投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购置和房屋建设)超过3000万元(含)以上的高精尖产业化项目,依据实施效果分阶段按照审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最高20%的资金支持,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同一项目采取晋档补差的形式进行支持(详见附件5)。

  (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推动良乡大学城与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北京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联动发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科研人员采取自主设立公司或与区内企业合作等多种形式推动相关科技成果在房山区转化落地,对成功实施成果转化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6)。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本次为第一次项目征集,第二批另行通知。第一次申报截止时间如下表所示(截止到当天17:30):

  序号

  支持方向

  截止时间

  1

  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争创名优

  2025年7月4日

  2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2025年7月4日

  3

  房屋租金补贴支持

  2025年7月4日

  4

  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2025年7月4日

  5

  支持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升级

  2025年7月4日

  6

  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2025年7月4日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截止时间内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须经所在园区管委会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推荐,推荐单位须做好项目申报辅导、查重等工作。并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四大产业专班(房山区弘安路85号院3号楼二层)或房山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房山区弘安路85号院1号楼四层433)。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4日17:30前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网址:https://zhengce.beijing.gov.cn/#/declare )提交材料。

  三、申请条件与要求

  1.本次项目征集范围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在房山区的市场主体,近3年在行业经营、环境污染、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纳入失信名单。

  2.申报企业入统行业代码在《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范围内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以13-43开头的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63、64、65开头的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以73、74、75开头的为科技服务业企业。

  3.申报项目中已通过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施内容,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获得2025年内高精尖项目资金单个方向(不含争创名优和做大做强2个方向)支持。

  4.申报单位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5.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对项目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遵守相关承诺,并积极配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区财政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单位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将资金收回。

  6.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使用资金,实施专账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用途的,应按要求使用资金。对申报和使用中存在虚报、骗取、挪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申报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7.相关政策咨询联系人详见附件7。

  附件:1.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争创名优申报说明

  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申报说明

  3.房屋租金补贴支持申报说明

  4.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申报说明

  5.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支持申报说明

  6.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申报说明

  7.咨询联系方式

       8.推荐项目汇总表

       9.推荐函

  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