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文件关于废止《房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1/05 3.4k 阅读 270 点赞 查看原文 各乡镇(街道): 经研究决定,现将《房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房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房政农〔2020〕115号)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房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