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海淀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区财政局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多次对接协商,共同出台管理办法。
一是优化选拔方式,明确选任标准。自2022年开始,将继续采用公开招聘与选任相结合的方式聘任两新党建人员,并将公开招聘纳入全区社区工作者统一招考范围,同时明确了选任配备“两新”党建指导员的选拔标准。二是明确待遇标准,做好资金保障。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参照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中专职党务标准核定;选任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参照各街镇选任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者标准核定,并继续将“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安排。
区财政部门将全力保障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落实,为做优做强“两新”党建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成效提供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