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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21/01/14 1.7w 阅读 323 点赞

  一、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认真落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制定本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 协调、指导、监督、考评本局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党政负责人作为组长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2. 党政负责人全程参与依法行政工作。党政负责人通过局长办公会等形式研究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领导学法计划、法治宣传工作计划以及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等依法行政相关事项。局党政负责人积极参与科级以上领导学法活动及全局法制培训,以身作则,成为全局学法活动的表率。

  3. 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区财政法制工作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今年海淀区财政局招录一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充实到财政法治工作岗位,成为法制管理科的一员,为财政法治建设贡献所学。

  4. 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海淀区财政局关于落实<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海财法监〔2015〕242号)。各业务科室结合本科室的工作职责及计划每年不定期开展针对全区的财政法律、法规的培训及宣传活动。通过座谈、下户检查等形式有计划有准备的宣传、解答财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督促单位进行学习和落实,编制财政监督案例进行广泛宣传;联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两次网络直播培训,并多次深入到采购人单位小规模、分会场组织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地解决政府采购政策宣传指导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 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将行政处罚事项由279项缩减至156项,并在局信息公开大厅和“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外公示;根据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及时与区政务服务局协商具体的改革办法,起草印发了《海淀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北京市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海财会〔2020〕323号)。从2020年6月10日起,我区代理记账行政审批正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办法,我局也是全区第一家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截止12月31日已完成26家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2.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对照本年度政府采购工作重点及去年营商环境检查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认真清理和纠正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按照发改委要求迎接营商环境检查。

  (三)着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 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认真学习区司法局《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 (海政发[2019] 12号),全年新增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即:《北京市海淀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海财会〔2020〕304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会议审议及公开公示等工作,并将完备材料报备区司法局。

  2. 结合热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相关部门要求,2020年1月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区财政局现行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9月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海淀区财政局主责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份,以本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份,均已公开并通过清理。

  (四)加强改善执法协调与监督

  1. 点面结合,抓实财政监督检查。

  财政执法人员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迎难而上,在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的前提下,落实执法监督责任,点面结合,抓实监督检查。截至12月31日,我局完成财政监督检查557件,是去年全年总量的2.5倍。

  (1)注重内控抓管理,强化财政重点监督检查。截至12月31日,共完成开展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46户单位的检查工作,包括对8家行政事业单位及8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9家政府购买服务及公车改革监督检查,20家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开展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同时,对3家代理记账机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其中2家已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区财政局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沟通交流、出具管理建议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重视财政政策的执行、加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坚持重点监督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深度分析,反馈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建议,为全区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2)动态监管常态化,扩大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财政各执法业务科室进一步提高下户率,扩大日常监督检查广度和深度。参照区财政156项处罚职权实施执法检查,并关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的财政资金管理等风险问题,充分利用各种非现场检查手段努力实现监管常态化。同时深入了解被查单位的情况,特别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2. 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案卷制作标准规范,积极参加各级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组织案卷评查工作。一是开展局内自查,出台《海淀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通知》,由执法科室推选人员组成案卷评查检查组进行自查,法制科进行复评。二是积极参加区政府的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中的疑问与兄弟部门进行切磋。通过以上工作,理顺了我区财政领域行政处罚的流程,规范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提高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为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力度,壮大执法队伍,海淀区财政局将执法人数由4人增至11人。推选3人参加北京市行政执法考试,均以优异成绩通过考试,目前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并投身执法岗位。在2020年度行政执法考评任务落实推进会上,法制管理科主管领导鼓励执法科室充实执法队伍,推举人员参加考试,截至12月31日全局新报名考试人员8人,计划于明年参加正式考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1)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试行多部门联审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区管理办法。依据财政部、市财政局新修订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次对《海淀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修订完善,征求多方部门意见后,向全区印发实施;二是做好新修订管理办法宣传和解读工作。借助2021年预算编制全区培训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专题培训,详细解读新修订管理办法;三是试行多部门联审机制,提升审核力度。2021年选取部分项目试行多部门联审机制,由6家职能部门形成联审小组,共同审核单位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出具审核意见连同其他预算项目报区人大批复。

  (2)指导海淀区22家街道修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财政局修订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海淀区“吹哨报到”重点改革任务要求,区财政局向全区街道发布《关于修订海淀区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本部门职责、购买公共服务需求等,以《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基础,突出购买内容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修订本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禁止纳入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保持目录的严肃性。7月底全区22家街道均完成目录修订工作,实现了社会公开,并已运用到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中。

  (3)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自2019年起,我区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区财政局每年至少选定8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列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区选定了8个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流程,正在整理评价报告。依据北京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区财政局以海淀区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要求为基,制定海淀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局内征求意见。

  (4)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新修订《海淀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购买主体应主动公开具体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内容。除此之外,区财政局每年组织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并列入日常财政监督范围,在单位自身和财政部门的“双约束”下,提高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透明度。2020年我区进一步细化政府购买服务公开事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公开到项目,决算信息公开到二级目录。

  2.大力推进区级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1)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区政府预决算在经区人代会批准后的二十日内,按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2020年,我区依法将经本级人代会批准的决算报告、草案、相关说明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公开,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以及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债务、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上设立预算公开统一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集中进行公开,并确保预算公开信息长期保留,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预算公开的预算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预算。2020年海淀区部门预算除涉及法定涉密信息不予公开的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了本部门预算,预算公开单位共102家。我区对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主要情况如下:一是明确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标准。二是统一部门预算公开的时间。三是规范部门预算公开模板(涵盖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指导部门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四是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新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上设立预算公开统一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集中进行公开,并确保预算公开信息长期保留,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020年,我区7家镇政府参照区级政府本级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镇级预算报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重点支出方向等内容在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复的20日内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永久留存。

  (3)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8月28日,海淀区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按照要求在区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模块、“信息公开大厅”集中向社会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深入推进我区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实时督促落实。根据工作部署,区财政局印发了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2019年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及时沟通、密切配合,推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区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了决算信息公开的表格、口径和内容,切实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内容细化、公开形式规范,确保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明显成效;三是公开格式直观,形式不断完善。将决算报表及说明进行归类公开,并新增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情况说明,使政府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完整,并提升了公开内容的易读易懂程度。

  3.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区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海财法〔2018〕337号),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审查主体、方式、对象、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该文件是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核心文件,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10月26日,法制管理科科长对2020年海淀区财政局新录干部开展了公平竞审查培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纳入财政局新人上岗培训固定内容,该项培训有助于新任干部顺利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系统控制,点面结合。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2017年起区财政局将《公平竞争审查初审表》嵌入综合办公平台的发文系统中,本年度区财政局将第二步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表》纳入系统控制,同时对第一步审查程序和页面进行系统优化,使页面显示更加清晰,流转更加顺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区财政局通过发文系统初审文件985份,复审文件6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对于重点政策措施,本年度初步尝试第三方审查。针对本年度区财政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借助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对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提高了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3)强化约束,定期清理。2020年,按照《海淀区2020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区财政局圆满完成了清理工作。本次清理涉及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277份,其中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4份,非规范性文件1份;以本局名义发布的文件272份。经清理,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4.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1)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100%。涉及财政收入、财务管理、预决算执行情况、行政处罚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内容全面、发布及时,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2)2020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登记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未发生未答复或超期答复的依申请信件。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件时,做到依申请信件答复规范,内容合法,对申请人的书面申请进行口头答复的,做到援引的法律有依据、基础事实清楚、答复口径正确,未发生答复不规范或其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事项。

  5.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构建透明、法治财政。2020年,我局共承办区提案建议5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全部满意,满意率100%。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按照区政府相关要求,召开班子会对建议内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主责科室和责任人,由主管领导带队与代表当面沟通,严格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政策。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认真分析代表委员所提建议,积极调查走访,认真如实予以答复,圆满完成办理任务。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保证行政复议工作质量。2020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复议答复事项1件,发生行政诉讼6件。我局在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及时与律师、法院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按照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报表报送准确、及时。

  2. 完善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按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11〕65号)的工作要求,确定法制管理科作为专门机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法制管理科的专职法制员作为负责人完成行政调解的具体任务。每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报送报表及信息。对于需要我局配合的调解工作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3. 完善落实信访制度,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北京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内容的有关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领导班子定期研究信访工作。设立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接待日,在全国两会期间、疫情特殊时期开展信访矛盾纠纷专项化解排查。从信访事项登记录入、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各方面规范信访基础业务,严格按照“分级负责,专人办理”原则,抓好信访工作的落实。

  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件,其中接诉即办38件、政府采购投诉10件、举报信访9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受理和回复。没有出现应受理而不受理所引发的投诉事件、行政诉讼败诉和超期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参评率)均为100%。

  (七)切实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拟定学法计划,指导全年学法工作。2020年5月,海淀区财政局对全年法治宣传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制定发布《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计划 》。该计划规定了法宣活动内容及时间节点并明确了责任科室,对全年法治宣传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3月,按照《海淀区财政局科级及以上领导学法制度》编制《海淀区财政局2020年度科级及以上领导学法计划》,计划组织开展四次共7讲学法活动。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三次6讲学法内容,第四次领导学法计划于12月底前完。海淀区财政局将科级以上领导学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课后将课件及视频共享供全局干部学习。该项活动扩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的范围,营造了全局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 组织全局法治培训。上半年,利用区政府、律所及本局的教师资源,开展丰富的线上直播课程。对全局干部进行 “一课速知”在线视频培训,围绕继承法热点问题,结合大量真实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讲解《民法典》法治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下半年,开展线下全局法制培训,邀请党校教授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 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1)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财政监督与法制园地”编辑制作宣传宪法主题期刊、在法制宣传工作阵地展出专题板报、组织全局干部进行宪法知识竞答;(2)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1月份组织财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讲授了行政执法程序、证据获取等知识,并对典型案卷进行了分析评判;10月份组织执法科室开展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实操培训,对执法平台使用和检查单填报规范进行讲解和指导;(3)多措并举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工作。一是通过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和全局干部微信工作群进行宣传。二是在办公平台开设“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特别版块,及时推送防疫信息。三是开展“普法和疫情防控”专项知识答题竞赛活动。

  二、 存在问题

  突如其来的疫情使财政收支压力变大,同时财政信息公开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意识越来越强,这些都对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新形势下,我局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一是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处罚办案过程中个别调查人员内部文书制作不规范,细节把握不到位;二是普法工作不够深入。财政执法业务科室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人少事杂,个别业务科室的对外普法效果得不到保证;三是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 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升财政法律制度建设质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文件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多措并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执法程序建设,切实推进“三项制度”规范执行。三是进一步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严格财政行政问责,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四是大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良好氛围。做好财政“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健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

  2020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使财政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规则更加健全,财政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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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